长期挂在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,能否税前扣除?
最近接到财务咨询:公司上年3月销售了一笔货物给客户A公司,当时A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,货款支付一再拖延时间。今年初整理公司账簿,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准备,发现这笔应收账款尚未到账,于是联系A公司进行催收。没想到这一联系,发现A公司已经在上个月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,这可愁坏了财务,我司这笔一直收不回的货款,现在客户公司破产清算了,应该如何处理?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?光明米业经济园区“小蜜蜂”与大家聊一聊这个问题。
一直挂在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,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情况下,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: